彼此相爱–John 15:9-25

问题1、人们以为基督徒生活就是毫无喜乐可言的遵守规条。在这几段经文中对于这种观念有什么答覆?那是你的经验吗?

耶稣的命令(规条)是出于爱,而不是冷冰冰的律法,不是为了限制人,而是一个我们得到爱并且给出爱的过程,是一种活在爱中的生命状态。遵守规条,生活在爱中的人充满了喜乐,并且可以得满足和自由。比如饶恕,当我们选择爱人并饶恕的时候,我们就不被捆绑,而更加自由,并且父也饶恕我们,否则我们一直活在痛苦、抱怨和苦毒中。这也是我的经验,只是爱也需要能量,很多时候我们自己是无力的状态,爱不起来。

问题2、如果我们是耶稣的门徒,为什么我们必会遭受世人的憎恨乃是预料中事呢?为什么有许多人憎恨逼迫耶稣呢?

世界是属撒旦的,耶稣是属神的,两者的价值观是根本对立的。耶稣的光反映出世人的暗,耶稣的圣洁反映出人的污秽,耶稣的爱反映出人的恨……世人往往选择逃避这些负面存在,悖逆正确的教导,所以他们恨耶稣,自欺欺人要消灭耶稣。

问题3、爱,不但有感觉,而且有行动。(a) 父对子爱的爱,(b) 子对门徒的爱,和(c) 门徒彼此之间的爱,藉著那些行动表现出来呢?比较:3:35;5:20;约壹3:16–18

(a) 父对子爱的爱,“父爱子,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”(3:35),父将权柄、荣耀、使命交托给子,甚至让祂完成救赎计划,显明这爱是信任、托付与合一的爱。

(b) 子对门徒的爱,“人为朋友舍命,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”(15:13)。耶稣用自己的生命做代价,为门徒死。祂的爱是舍己的爱,是主动付出的行动。

(c) 门徒彼此之间的爱,“主为我们舍命,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;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”(约壹3:16–18)。所以爱不是停留在口头上,而是具体地帮助有需要的肢体,关怀、扶持、忍耐、饶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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